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拼多多炸店”事件

每一个小微商家的背后都有可能是一类自谋职业的人。

文|新经济沸点 非攻

“拼多多炸店”事件在这个周末有一股诡异的舆论流向,呈现一边倒的趋势,而对于舆论的另一方炸店发起者——小微商家经营者,没有一个正常的发声渠道。

在今年就业环境趋于严峻、经营氛围还在复苏的前提下,建议谨慎对待拼多多上小微商家的诉求,因为这些小微商家的身份可能是一个还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一位中年失业的电商创业者、一位发挥余热的“年轻老年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拼多多是个新锐的电商平台,自成立以来就取得了亮眼的进步,并在中国电商格局二强几乎已经稳定的前提下,通过俘获下沉市场用户以及独特的裂变方式,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电商的第三极。

拼多多平台上,有卖家也有买家,这次“炸店”的实质,是卖家有组织的网络暴力行为。事件最早起源于2023年3月25日,当日,拼多多上线了自营店“拼多多福利社”,一些长期对拼多多处罚规则不满的商家涌入店铺、恶意下单后选择“仅退款”,导致“拼多多福利社”仅存在四小时就被迫下架。

此后连续几天,“炸店”组织者又继续“无差别”攻击数十家品牌店,导致这些品牌店无法正常经营。对此,拼多多小二在公开渠道谴责这种行为,并表示会用法律武器惩罚“网暴者”。

事件发展到今天,“炸店事件”舆论一致偏向拼多多,甚至有人大书特书:“拼多多牺牲小微商家的利益是为了维护消费者,不站在消费者立场上的电商没有前途。”

此事件与2011年的“淘宝十月围城”事件有相似之处,都是电商平台一众小微卖家对平台规则的不满采取的“网暴行为”。

回顾“淘宝十月围城”,源起于当年10月10日,淘宝发布一个新规定:将“商铺的技术服务年费从6000元提至3万~6万元,违约保证金数额则从1万元涨至5万~15万元不等”,一众小微商家当即表示对其不公,甚至有人认为是淘宝平台清理小微商家的行为,为表达不满,于10月11日起发起围攻大商家的行为。

反观拼多多,它对于商家的严苛要追溯到2018年前后,彼时,这家公司计划赴美IPO,然而该平台上的劣质商品问题被集中曝光,自那以后,拼多多制定的商家管理规则趋向于严格,以致于形成今天拼多多的立场——更偏向买家:只要商家和买家关于商品有纠纷,买家便可使用“仅退款”功能,在不退货的前提下,就得到赔偿。

一位在拼多多平台上创业的小微卖家甚至将拼多多比喻为“索马里”,这种苛刻堪比“索马里海盗对过往商船的打劫”,“不信谁开一个店试试,开过才知道人性到底有多贪婪”,这位小微卖家向新经济沸点表示。

另一位商家告诉界面新闻,“在拼多多上买东西,不想要你就在东西上划几道,说有破损有瑕疵就可以退回,甚至有很多不退货仅退款的申请,在拼多多官方客服那也可以予以通过”,上述商家表示,炸店事件“在商家圈子里影响挺大的,虽然知道也没什么用,但就是想发泄下不满。”

拼多多“过度偏向买家”的做法也赢得一众口碑,让消费者可以放心买,然而也存在“阳光下的阴影”,因为的确有买家滥用这种保护。笔者以前认识一位朋友,长期在拼多多上薅羊毛,ta拿到商品后,会先“处理”一下,然后申请“售后”,每次都能得逞——既收到商品,还拿到退款。

起初,笔者认为这位朋友品德有问题,后来,发现是拼多多的规则漏洞让部分用户有可乘之机,否则,这个群体为什么不去淘宝薅?也不去京东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过度保护”增加了拼多多商家的耗损,而且属于“非正常耗损”。一位媒体同仁向新经济沸点透露,有用户利用拼多多的“过度保护”规则,组群进行有规模的薅羊毛行动,对于财大气粗的大品牌而言,他们承担得了这种耗损,可却给小微商家的经营造成严重困扰。

为了打击平台售假、提高商家的造假成本而制定的严苛规则,拼多多的管理初衷是正确的,那么对于因此而产生的“用户薅羊毛行为”,拼多多是否也应该利用用户的消费行为数据建立起一套信用规则?最起码对于频繁退货的要求也先甄别一下,才予以通过?

其实也可以把电商理解为一个市场主体,拼多多营造了一个大型的线上交易场,它算这个市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众所周知,消费者维权一向处于弱势,因此,搞点公平秤、有效监管商家,做到让消费者放心买是正确的,然而,如果忽然有一天,一群别有用心的消费者组织人来“打砸抢”商家的店铺,并且形成一股常态化的力量,导致商家无法正常经营,难道拼多多也要支持那些砸店铺的人吗?

规则是拼多多制定的,当市场规则存在不合理的时候,是否可以有更好的监督方式敦促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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