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沸点11月25日讯:为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11月24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同时北京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新经济沸点11月25日讯:为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11月24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同时北京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